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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(huán)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國土資規(guī)〔2016〕21號)和關于印發(fā)《礦山地質環(huán)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省級審查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(遼自然資發(fā)〔2022〕129號)有關要求,我廳委托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組織專家對遼陽二旺礦業(yè)有限公司吉洞老礦山鎂礦礦山地質環(huán)境與土地復墾方案進行了審查?,F(xiàn)將擬同意通過的該方案及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公示,公示期自發(fā)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。
如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與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生態(tài)修復處聯(lián)系。
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:雷麗 024-62789085
2025年3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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